香港野外定向總會
2003/2004年度技術委員會
第三次會議記錄
日期:2004年6月8日(星期二)
時間:晚上7時
地點:銅鑼灣大球場徑一號體育大樓1號及2號會議室
一. 國際定向聯盟(IOF)控制點提示符號
1.1 會議一致通過由04/05年賽季開始全面採用2004年版國際控制點提示符號,版本以英文版為準。莫道先生於會上派發中文譯本作參考之用。
二. 賽制
2.1 技術秘書報告於2004年4月19日舉行之賽事組織會議內之討論結果,賽制分為四級如下 :
2.1.1 2004-2005年度開始,色級賽為公開賽事,取消排名。
2.1.2 錦標聯賽公開予所有總會會員參加,賽事提供分齡組別排名。技術秘書根據會員年齡作來季人數參考(附頁一),因男/女子21歲組別人數太多,需要維持男/女子E組每組30人,來季會根據2003-2004年度排名成績選拔,日後之選拔方法將於稍後再作討論。以上事項經投票後獲得通過。
2.1.3 由總會主辨周年盃賽,分長途、中距離及短途賽。只分男、女組別,有選拔及預賽。
2.1.4 其他賽事,包括黑夜賽、接力賽、奪分賽及全港青少年賽。
2.2 錦標聯賽及盃賽均採用電子計時,所有參加的總會會員必須租借或購買EMIT電子控制咭。
2.3 每個賽程之人數多寡則根隨賽例。
2.4 技術秘書建議用錦標聯賽排名成績,選拔運動員參加長途周年錦標賽,計分方法沿用現有之排名計分法。中/短途則舉辨預賽予所有會員再選拔運動員。
2.5 經投票後,以上之賽制修改獲得通過。
2.6 有與會者建議錦標聯賽增加『H50』組別。經投票後,建議獲得通過。
2.7 技術秘書指『H/D21A』組別為升上『E』組之正常渠道。賽員之其他成績及屬會之推薦亦可獲考慮。
三. 國際定向聯盟(IOF)2004年新賽制
3.1 技術秘書提出是次會議為考慮及討論國際定向聯盟2004年新賽例之主要修改應否於本地採用。技術秘書將基於討論結果提出實際的本地修改。
3.2 經討論後,得出以下之賽例修改結論 ﹕
3.2.1 會議通過『賽事控制員Event Controller』之名稱不更改為『賽事顧問Event Advisor』。
3.2.2 第12.14項-與會者同意男/女子E組出發時間距離最少為2分鐘,其他組別則最少一分鐘。
3.2.3 第14.3項-封場與否由賽會決定。
3.2.4 總會採用第15.1項 、第17.2項、第18.4項、第19.6項、第20.7項、第22.14項、第23.5項、第26.2項、第26.7項及第27.3項。
3.2.5 第15.2項-總會之長途賽地圖比例為1:10,000,中距離及接力賽地圖比例跟隨國際定向聯盟賽例,即1:10,000 或 1:15,000。而短途賽則採用1:5,000 或更大。
3.2.6 第22.7項-沿用總會原本的版本。
3.2.7 第27.5項-截止投訴時間由賽會決定,但需要在賽事須知列明。有與會者提出有特殊原因遲交投訴者例外,經投票後,該建議不獲通過。
3.2.8 第28.3項-會議通過抗議可於30分鐘內交予賽事主任(Organizer)或裁判團(Jury) 。
3.2.9 第30.2項-會議通過上訴只可由屬會提交,上訴之最後裁決由技術委員會議決。
四. 其他事項
4.1 技術秘書報告總會收到香港野外定向會有關賽事工作人員貢獻分之建議。經商討後,會議通過每場賽事可獲工作人員貢獻分之工作人員不能超過20個,名單須於賽前一星期交予總會,每個工作人員於每個賽季只可獲得一次貢獻分,有參與該場比賽之工作人員不能計算貢獻分。
4.3 賽事秘書指出賽員不可代跑,賽會可在賽事須知內清楚列明。
4.4 賽事秘書指賽事期間曾發生偷竊事件,賽會須再在賽事須知內強調。
4.5 總會地圖統籌員報告新地圖圖例於7月份可在總會網頁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