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目標: | 1.
透過自我認識以確立比賽目標, 2. 協助學員認識各種訓練要素及制訂訓練計劃, 3. 透過理論及實踐提升比賽成績, 4. 協助學員掌握所需之定向技巧及體能,以應付野外定向錦標聯賽之賽程。 |
課程安排: | 1.
理論課
:四節,每節兩小時, 2. 戶外實習 :四節,每節四小時。 |
課程總綱: |
1. 定向比賽的表現要求: i) 生理素質, ii) 心理素質。
2. 改進表現的要素: i) 自我分析(心理、技術、體能), ii) 訂定各種目標, iii) 制訂訓練計劃, iv) 訓練紀錄、分析和檢討, v) 修訂/達成目標。
3. 心理訓練: i) 引發動機, ii) 建立自信, iii) 加強專注力, iv) 正確態度, v) 調整壓力。
4. 技術訓練: i) 加強第三學習階段之技術, ii) 建立個人比賽策略, iii) 利用等高線導航, iv) 確立控制點程序, v) 快速重置定位 / 重新定位。
5. 體能訓練: i) 有氧訓練, ii) 無氧訓練, iii) 跑步效率, iv) 訓練強度, v) 熱身/緩和運動。
6. 運動創傷處理: i) 受傷成因, ii) 常見傷患, iii) 傷後處理及訓練。 |
參加資格: |
符合下列各項: 1. 總會會員;及 2. 持有運動人訓練第三階段證書;及 3. 參加排名賽並取得排名分數六百五十分或以上。 (註:於開課前連續兩賽季皆為錦標聯賽賽員可獲豁免) |
每班人數: |
1. 每班最多十二人, 教練與學員比例為一比四。 |
教練 : | 由香港野外定向總會委派二級或以上教練擔任。 |
考勸 : | 參加者須全期出席及完成兩次排名賽事 (獲取600分或以上) |
獎勵 : |
1. 參加者須全期出席(100%)及; 2. 完成兩次錦標聯賽,平均取得700分或以上(需按年齡組別自費報名、及需於課程完成1年內取得以上成績)。 |
教練對學員人數比例 : |
1. 野外定向第四學習階段證書(費用二十元正)。 |
參考資料:"Orienteering Technique-from Start to Finish" by Bertil Norman/Arne Yngstrom, IOF |
野外定向第四學習階段課程內容細則
(容後公佈)